报废汽车的业务流程
一、业务查询
客户可电话或网络查询车辆报废相关问题,我们针对性地为客户安疑
(查询电话:0799-6382345 ,17707998993)
业务登记:有报废车辆需求的客户请来电或上网留言进行业务登记,我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派我公司业务员负责跟进与协助。
二、准备报废材料
客户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家车报废需提供
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机动车前后牌照;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单位车报废提供
车辆行驶正副本(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机动车前后牌照;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人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车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A、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吊销的情况:
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注销文件;
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证明;B报废车辆属事故车或火烧车的:事故车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证书》复印件;火烧车需要提供消防证明复印件。
C、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车主应先将该车送往萍乡市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可报废;
D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需先行处理,清楚方可进行报废。
E、车辆若遗失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或牌照的,需要到萍乡市车管所补办资料方可报废。
三、联系拖车及入库
1.我公司经业务员在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发动号,查看车型是否相符,双号是否有凿改迹象车辆配送是否齐全后,予以决定是否拖车。
2.符合上述备件的,将由我公司业务部指定人员派出拖车,拖车员必须加实登记拖车地点、拆件情况,拖至报废场地由场地人员确定签字。对于在萍乡城区范围内并且能拖的报废车辆,我公司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四、报废资料交接与开单
报废车辆在公司场地入库后,车主可携上述报废材料直接至我公司办公室交接及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收购发票,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合同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件。
在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时有接单业务员电话查询该车的违章、违例情况,并通知车主处理。由开单员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期上注明查询日期、结果、及进场日期。
五、后续事项
1.车辆报废程序自开票后需要1-3个工作日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根据不同车型)而定,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
2.车管所开出《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至此,所有报废手续办结。
六、其他
1.业务范围: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注销手续,其他的有关的附加费、营运费、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
2.疑难问题解答:(1)若车辆被抢盗的,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萍乡市车管所进行车辆销户。(2)除车辆被抢盗外,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3.费用: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发生的有效的、额外的费用,均按发票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如登报费、违章处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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